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的行程轨迹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12月3日下午,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天津市滨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涉及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于2021年11月29日15:15至16:10,在唐山市万达购物广场有活动轨迹,同行人员2人。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经调查,张某某于4月26日14:46在北京站乘坐D37次列车由北京前往唐山,15:59抵达唐山北站。出站后自驾车于17:10左右到达唐山市委党校报告厅递交公务员考试资料,停留约3-5分钟左右,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约18:00自驾车到达路北区爱琴海中心假日酒店,入住1221房间。
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踪轨迹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们:2021年1月23日1:49,开平区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推送路南协查函:路南区居民彭某、闫某勇与古冶区推送的哈尔滨市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毛某宇,在1月8日7:45-9:20期间曾同乘K2公交车。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9:57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停留时间约1小时。8月3日上午,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月18日6:00左右坐班车到盛华批发市场,16:00左右由丈夫刘xx接回乐亭,18:30左右到大东方西城店购物广场一楼买东西,停留约半小时,约19:00二人与女儿刘xx到大钊路九田家黑牛烤肉料理就餐,20:45左右吃完饭后三人自驾回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李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密接者行动轨迹详情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布1例密切接触者陆某某的行动轨迹,其活动范围涉及酒店、医院、饭店等多地,具体如下:10月15日:17:10从西安市乘坐MU2165次航班(西安—上海),18:59抵达上海。10月17日:11:25从上海乘坐MU5643次航班(上海—天津),13:14抵达天津。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密切接触者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告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涉疫奶枣产品有关情况的函》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某为涉疫奶枣的密切接触者。
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后无外出。
曹妃甸区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公告2021年12月06日11:30接上级推送《关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刘某某为确诊病例的告知函》,涉及我区次密切接触者张某某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张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南堡开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区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3月23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发来的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协查函》,现刘某某已转运至曹妃甸定点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刘某某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8月1日23:00自驾车从太原抵达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独自居住。8月2日13:08到新城商业街兴海复印店买广告纸,期间佩戴口罩。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密接者行动轨迹详情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布1例密切接触者陆某某的行动轨迹,其活动范围涉及酒店、医院、饭店等多地,具体如下:10月15日:17:10从西安市乘坐MU2165次航班(西安—上海),18:59抵达上海。10月17日:11:25从上海乘坐MU5643次航班(上海—天津),13:14抵达天津。
月2日下午妻子电动车送至玉田火车站,于14:58分乘坐K52523列车02B于18:30分到达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到达北京西站,20:46分乘坐北京西到武昌站,于8月3日上午7:30到达武昌站,乘坐地铁7号线前往江夏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步行到公司房间隔离。
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乘坐“张家口—唐山”大巴车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未去过超市、市场等场所。
唐山公布的这例确诊病例密接者常某某曾于2021年1月3日13:00乘坐南堡出租车回南堡,同乘人员包括司机共5人,车牌号为冀BTV076,具体同车人员信息不详。 以下是常某某的详细行程轨迹:2021年1月1日17:15在张家口桥东区银座横店影城5号厅6排座位观影。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刘某某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8月1日23:00自驾车从太原抵达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独自居住。8月2日13:08到新城商业街兴海复印店买广告纸,期间佩戴口罩。

〖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区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我区杨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现在开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8月3日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贰〗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叁〗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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